随着两会结束,安防等级和治安管控恢复常态,不法分子也蠢蠢欲动。近一个月来,我校连续发生几起案件,其中电信诈骗案件4起,教学楼、图书馆、运动场等公共场所财物被盗案件3起,公寓溜门盗窃案件1起。对此保卫处做出如下提示,请师生员工注意防范:
注意防范电信诈骗案件 近年来,校保卫处接到多起电信诈骗报案,不法分子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以种种理由,要求受害人打卡汇款,进行诈骗活动。针对此类诈骗,保卫处已多次多种形式进行防范宣传。但近一个月,仍有多名同学被骗。 案例一:2016年3月23日,我校法学院某学生报称,接到自称上海公安局某民警电话说自己银行卡涉嫌洗钱犯罪,该学生惊慌之下,按“民警”指示,一步一步将卡内现金25900元转入骗子账户。 案例二:2016年4月7日,我校计算机学院某学生报称,其在陌生网站中购买游戏装备,按“客服”提示,转入对方账户3000元。后发现被骗。 案例三:2016年4月22日,我校电信学院某学生报称,其接到自称自己老师电话,“该老师”以种种名义问其借钱,该学生通过银行卡转入骗子账户1000元。后与真老师相见,发现被骗。 案例四:2016年4月26日,我校理学院某学生一名学生报称,其接到自称自己“导师”电话,“该老师”以种种名义问其借钱,该学生通过银行卡转入骗子账户20000元。后与真老师相见,发现被骗。 保卫处再次郑重提示“八个凡是”都是诈骗: 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的,都是诈骗; 凡是叫你汇款到“安全账户”的,都是诈骗; 凡是通知中奖、领奖要你先交钱的,都是诈骗; 凡是通知“家属”出事要先汇款的,都是诈骗; 凡是在电话中索要你个人和银行卡信息及短信验证码的,都是诈骗; 凡是让你开通网银接受检查的,都是诈骗; 凡是自称领导要求汇款的,都是诈骗; 凡是陌生网站(链接)要登记银行卡信息的,都是诈骗。
公共场所切忌人物分离 在教室、图书馆、运动场、餐厅等公共场所财物被盗是高校频发的案件类型。此类案件中,不法分子利用当事人人物分离时趁机行窃。 案例一:2016年3月24日,我校远程学院某学生报称,当日中午12:00将价值9000元电脑放在八教203教室书桌上,未锁门离开。13:00回来后,发现电脑丢失。 案例二:2016年4月19日,我校语传学院某老师报称,当日下午在图书馆4层阅览室学习,16:45离开阅览室时将电脑放书桌上,17:20回来后发现价值8000元电脑丢失。 案例三:2016年4月22日,我校电信学院某学生报称,4月21日晚10点多该学生在西操场运动时,将背包放在足球场的草地上,包内有:ipad mini、华为mate7、kindle电子书、佳能胶片相机、钱包等物品。22:50分运动完后,发现背包被人盗走。 保卫处提示:在公共场所,贵重物品随身携带,不要用书包等贵重物品占座位,在任何时候切忌人物分离,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。
学生公寓谨防溜门盗窃 由于学生宿舍都放有现金、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,学生在宿舍容易放松看管意识,造成物品损失。 案例:2016年4月16日,嘉园公寓多名同学报称,当日早晨起床后发现手机、现金被盗。经了解嘉园公寓有6个房间8人共计4部手机、1000元左右现金被盗。作案嫌疑人只拿现金,钱包随手丢弃在公寓内。录像显示,嫌疑人6:20分至7:15分进入嘉园公寓,趁宿舍未锁门同学睡觉之机,溜门盗窃。 提示: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,不可随意放置,宿舍无人或室友睡觉时一定要随手锁门,携有大量现金的同学及时存入银行,以免被盗。 请各单位各学院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力度。 特别提示:校园24小时报警、求助电话:51687110
保卫处 2016年4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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