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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wangtianlong

[交大新闻] 机电足球队很失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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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3 00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imurfather 发表于 2016-5-13 00:49
电信的同学整俩没学籍的也是对自己没自信咯?

凡事拿出证据,这是一个法制社会,造谣可是要小黑屋的哦,同学你也是大学生了,拿点证据出来撒,道听据说没有自己判断不是一个合格的大学生哦。不过这次事件确实有证据,那个外援确实没学籍。ps 总拿过去说事可不是大男人男子汉的做法啊,大兄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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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3 01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tom2013 发表于 2016-5-13 00:50
不明真相的机电吃瓜群众后排围观

这才5月就开始吃瓜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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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达鸭 Lv:37
发表于 2016-5-13 01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lowkeysp 发表于 2016-5-13 00:57
凡事拿出证据,这是一个法制社会,造谣可是要小黑屋的哦,同学你也是大学生了,拿点证据出来撒,道听据说 ...

你这ps后面的话是打自己的脸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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嘟嘟 Lv:11
发表于 2016-5-13 02:22 | 显示全部楼层
第二页吃瓜群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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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3 04:15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个事情我觉得这样 电信去年违规没不清楚 但如果真的违规夺冠了机电没有举报 那是机电手软
而今年机电赢了比赛 电信跟机电讲规则 机电不能说因为我去年给你电信留情面了 你也得给我面子

在学校比较单纯的环境下 踢个比赛还搞成这样 挺没意思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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傻龙 Lv:100
发表于 2016-5-13 08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吃瓜群众+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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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3 08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那年是哪个学院让别的学院的代替踢球的啊
是不是被报复了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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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3 08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BBRsher 发表于 2016-5-13 04:15
这个事情我觉得这样 电信去年违规没不清楚 但如果真的违规夺冠了机电没有举报 那是机电手软
而今年机电赢 ...

说的很好  多大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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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3 08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代替踢球,最后冠军被剥夺了
大家经常踢球都认识的~~~找个陌生人多好啊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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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3 08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最好找到相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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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3 08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吃瓜群众+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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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3 08:22 | 显示全部楼层
既然还需要投票决定就说明规则上还存在有不明确的地方,问题在于组织者,其实两个学院都只是为了各自学院的荣誉而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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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3 08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冠军有奖金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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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3 08:34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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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3 08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要地图炮,话说电信什么不是强队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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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3 08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朋友们楼盖的高了就容易跑偏。就楼主发的帖来说:
竞赛规则第三条:“参赛队员必须是本院在籍人员”。楼主也说了,该球员是短期国际交换生,不属于任何学院,所以更不属于机电学院,根据第三条,你没有机电学籍就是不能上场踢院级杯的比赛。这还有什么好说的,还好意思说国际交流中心认可,这么多年院级杯足球赛有国际交流中心啥事吗,它说话权威吗?违规就是违规了,自己心里都明白,还好意思在这发帖骂足协骂老师,还特么上纲上线什么校园足球,日了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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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3 08:50 | 显示全部楼层
thehood 发表于 2016-5-13 00:41
输了就是输了,整没用的。难道第条说的外援是指没学籍的?那我们是不是可以找宏兴球员啊 ...

哈哈哈哈哈哈哈 哥们你真有意思 可以啊 你去找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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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5-13 08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woaiyl1314 发表于 2016-5-13 08:13
说的很好  多大事

这事很大,一个团队努力拼博拿下比赛,结果却out了。而且第一次的谈判老师是同意我们继续比赛的。但是之后又组织投票,又取消资格。仔细想想哪个学生会有这么大影响力,让老师最初的决定改变,应该没有。所以,
大家可以展开瑕想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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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3 08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thehood 发表于 2016-5-13 00:41
输了就是输了,整没用的。难道第条说的外援是指没学籍的?那我们是不是可以找宏兴球员啊 ...

不是哥们 你看没看 是“必须是本学院注册”的那条 是真不懂还是装看不见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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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5-13 09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MT15 发表于 2016-5-13 08:27
冠军有奖金吗?

没有啊,荣誉之战,还有就是热爱足球的人希望自己能踢更多的比赛,享受赛场上的快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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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3 09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z14125071 发表于 2016-5-13 08:46
朋友们楼盖的高了就容易跑偏。就楼主发的帖来说:
竞赛规则第三条:“参赛队员必须是本院在籍人员”。楼主 ...

同学,你该说事说事,不要连带着黑国际交流中心,什么叫它说话有权威吗,作为学生请说话客气一点,毕竟是学校重要部门。国际交流中心对于留学生是否有资格参赛是否有决定权我不清楚,但我相信学校体育部作为组织者,在是否有外籍选手参赛方面应该是提前与国际交流中心协调好的,否则不会出现两方信息不对称的现象,作为参加者的各个学院,对于规则有疑问很正常,因为并不知道赛前是否体育部与国际交流中心协调过没有,或许这就是各误会,毕竟鉴于之前某些学院比赛时确实有外籍选手参加,机电团结一下外籍人员也不错,毕竟哪个学院都有几个走的近的外籍小伙伴,外籍选手参加我觉得是挺正常的事,可能就是信息不对称引发的误会,大家也不要再把这个事情闹大了,以后还是要一起踢球的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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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5-13 09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ycx19930209 发表于 2016-5-13 08:56
不是哥们 你看没看 是“必须是本学院注册”的那条 是真不懂还是装看不见啊  ...

最后回复你一下,你认为的救命稻草不一定能救你,这样玩心机自己真的开心么。
外援我说的很清楚,不是我们学院,但也不属于任何学院,但的确是交大学生,自由之身自愿加入我们球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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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3 09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么说违规还有理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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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5-13 09:11 | 显示全部楼层
z14125071 发表于 2016-5-13 08:46
朋友们楼盖的高了就容易跑偏。就楼主发的帖来说:
竞赛规则第三条:“参赛队员必须是本院在籍人员”。楼主 ...

有点意思啊,不用激动,既然是学生,就是有资格参加学校组织比赛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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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3 09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踢之前为什么不说呢  比赛输了就要举报的咯  大写的服!  这波满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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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5-13 09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上头条,上头条,上头条。另外看我id,认识我的留个名,讨论我给你回复,不然漏掉了,会扫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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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3 09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wangtianlong 发表于 2016-5-13 09:06
最后回复你一下,你认为的救命稻草不一定能救你,这样玩心机自己真的开心么。
外援我说的很清楚,不是我 ...

自由之身加入你们队踢热身赛可以啊 非常的可以啊 但是不能参赛啊 看规则 哎呀 不跟你浪费时间啦 老师叫我写论文咯 你也不能帮我发sci 哈哈哈哈哈啊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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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3 09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此贴已变撕逼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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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3 09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觉得双方没必要争吵,电信也是合理利用规则,被不允许的球员最后时刻绝杀想必谁也难以接受吧。如果机电确实得到过某主任的允许可以让韩国外援上场,责任也在某主任,各队球员之间完全没必要争吵,都是经常一起踢球的哥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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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3 09:34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种即使判机电违规,那电信也不能晋级,半决赛就仨队参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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